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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7.060 J 98 备案号:57470-2017 北 京 DB11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466—2017 代替 DB11/T 466-2007 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maintenance management of heating system 2017 - 12 - 15 发布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 04 - 01 实施 发 布 DB11/T 466—2017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一般要求 .......................................................................... 1 4 日常检修 .......................................................................... 1 5 事故维修 .......................................................................... 2 6 报修及投诉维修 .................................................................... 3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检修记录表 ...................................................... 6 I DB11/T 466—2017 前 言 本标准代替DB11/T 466—2007《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 下: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1,2007版的1);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见2007版的3); ——增加了“一般要求”章节(见3) ——增加了“日常检修”章节(见4); ——增加了“事故维修”章节(见5); ——增加了“报修及投诉维修”章节(见6); ——删除了“维修管理工作要求”“锅炉”、“锅炉辅助设备”、“上煤、除渣系统”、“脱硫、 除尘系统”、“热力站”、“室外供热管网”、“室内采暖系统”、“电气控制系统”、“锅炉自动化 监控系统”章节(见2007版的4、5、6、7、8、9、10、11、12、13); ——删除了“热水锅炉和蒸汽锅炉水压试验”(见2007版的附录A); ——删除了“部分热工仪表检验标准”(见2007版的附录B); ——增加了“检修记录表”(见附录A)。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中心供暖设备 服务所、北京博大开拓热力有限公司、北京永安热力有限公司、北京德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琦、孙作亮、张迪、王茜、戴鸿飞、张春岩、李树栋、张宏宇、王宇新。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1/T 466—2007。 II DB11/T 466—2017 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的一般要求、日常检修、事故维修、报修及投诉维修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供热采暖系统的维修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CJJ 88 城镇供热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TSG G0001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G7002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DB11/T 745 住宅采暖室内空气温度测量方法 3 一般要求 3.1 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维修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3.2 应由专人承担维修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3.3 各专职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位定级,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在取得 国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3.4 应根据供热采暖系统运行情况、企业的规模大小等情况制定维修项目技术定案,确定大、中、小 修的原则和范围。 3.5 供热采暖系统运行期间应对供热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及与行业发展需求相适应 的新技术、新设备编制年度维修计划。年度维修计划应包括拟定维修项目的技术方案、施工图纸、质量 目标、材料计划、费用预算等。 3.6 应制定材料领用登记制度,包括领用人、日期、材料使用对象等信息,材料性能质量应可追溯。 3.7 应制定供热事故应急预案。 4 日常检修 4.1 应制定日常检修制度,包括检修时间、检修作业项目、发现问题的处置方法以及设备维护保养项 目。 4.2 宜每年对共用供热设施及自用采暖设施进行检修。发现共用设施存在隐患,应予以消除;发现用 户自用采暖设施存在隐患,应书面告知用户及时消除。检修时应填写检修记录表,记录表参见附录 A 中表 A.1 和 A.2。 4.3 应定期对锅炉房、换热站及热网进行检修。供热期内,热源及换热站宜每班检修一次;非供热期 内,热源及换热站宜每月检修一次;检修时应填写记录表,记录表参见附录 A 中表 A.3、A.4 和 A.5。 1 DB11/T 466—2017 4.4 锅炉承压部位的维修工作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担,无压锅炉应参照 TSG G0001 和 TSG G7002 的 要求进行定期自检。 4.5 防雷、消防、燃气设施的定期检查应配合第三方进行。 4.6 维修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维修完成后应填写维修记录表,详见表 1。 表1 维修记录表 日期 故障设备 故障时间 故障排除时间 故障原因 处理方法 维修人 4.7 应按照 CJJ 88 的要求定期维护保养换热设备、除污装置、水处理设备、水泵、阀门等设备设施, 并建立维护工作记录,详见表 2。 表2 维护记录表 设备名称: 投入使用时间 设备编号: 维护日期 维护内容 维护人 4.8 日常检修结果应定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应包括检修项目、检修数量、检修中发现的问题、问 题处理的方法,有无异常或突发情况等。 4.9 日常检修工作资料、记录等相关材料应妥善保管,建立检修作业档案。 5 事故维修 5.1 事故应急预案 5.1.1 应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人员职责以及 联系方式、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应急保障和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内容。 5.1.2 应建立应急抢修队伍保障供热安全,配备应急抢修设备、物资、车辆以及通讯设备,并建立使 用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在供热期内应实行 24 h 安全维修备勤。 5.1.3 应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应急预案内容、 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及应急处置方案等。 5.1.4 应每年组织一次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应对演练效果进行分析;应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并评判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 5.1.5 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 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参照相关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5.2 事故处理 5.2.1 发生供热设施、设备停运或必须停运维修等状况时,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抢修,通知相关 单位和用户配合。 5.2.2 事故发生时,按照事故报告制度报告相关部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事故时,应采取紧急避险措 施,避免次生事故发生。 2 DB11/T 466—2017 5.2.3 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人员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及时收集、整理有关 资料,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 5.2.4 事故处理后,应调查事故起因,对引起事故的设备、管道、阀门附件的日常检修情况进行核查, 将核查情况、处理过程、预防措施编写事故总结报告并存档。 5.2.5 应在事故处理后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工作。 6 报修及投诉维修 6.1 接到用户报修后,供热单位应填写接报记录,并立即通知维修人员,维修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上 门维修,供热单位应在 24 h 内回复用户报修问题见表 3,报修处理流程图见图 1。 表3 接报记录 姓名 电话 地址 报修时间 报修内容 处理结果 回访记录 填报人 6.2 用户因室温报修的,维修人员应按照 DB11/T 745 的要求先行测温,室温确不达标的,分析原因并 提出解决方案。 6.3 入户维修工作记录应由用户签字确认。 6.4 应建立维修反馈制度,对维修工作及服务进行回访。 6.5 用户向政府相关部门投诉的,供热单位应在接到政府部门通知后的 2 h 内与用户联系,了解用户 需求,并约定上门维修时间。应在 24 h 内处理用户投诉问题并在 72 h 内将处理结果反馈至政府相关部 门,投诉处理流程图见图 2。 6.6 应建立报修及投诉处理档案并存档。 3 DB11/T 466—2017 开始 用户报修 客服中心生成工单 并下发 维修部门接收工单 并下发 维修工实施维修 维修完成,填写工 单,用户确认 客服中心审核工单 客服中心电话回访 结束 图1 报修处理流程图 4 DB11/T 466—2017 开始 用户投诉 供暖问题 客服中心判断投诉 类型 用户维修流程 电话回访 结束 服 务 态 度 客服中心填写投诉 记录并下发至相应 部门 相应部门核实 根据服务标准提出 惩治建议 落实惩治措施 电话回访 结束 图2 投诉处理流程图 5 DB11/T 466—2017 A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检修记录表 表A.1 共用供热设施检修记录表 楼栋地址 楼栋编号 共用供热设施 巡检项目 立管状况 阀门状况 放气阀状况 热计量装置状况 水平共用管状况 备注 巡检员 1 签字 巡检员 2 签字 检修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作业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6 DB11/T 466—2017 表A.2 自用采暖设施检修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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