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060 A11 JR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 JR/T 0127-2015 保险机构投诉处理规范 第1部分:术语 Guidelines of insurers for complaints handling- Part 1: terminology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15-7-24发布 2015-7-24实施 发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JR/T 0127-2015 前言 JR/T0127一2015《保险机构投诉处理规范》分为三个部分: 一第1部分:术语 一一第2部分:分类与代码 一第3部分:统计分析指标 本部分为JR/T0127—2015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SAC/TC180/SC1)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吕宙、蒋巍、王毅、孙昌明、周颖、耿胜先、王志刚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I JR/T0127-2015 保险机构投诉处理规范 第1部分:术语 1范围 JR/T0127一2015的本部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常用的术语。 本部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保险机构处理各类保险消费投诉的活动和管理。 2术语 2. 1 投保人applicantproposer 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JR/T0032-2009,定义6.1.2] 2. 2 被保险人insured 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JR/T 0032-2009,定义 6.1.5] 标准信息 2.3 受益人beneficiary 汉务平台 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JR/T 0032-2009,定义 6.1.7] 2. 4 第三者 the third party 依照法律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在责任保险中有权直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保险金的人。 1 JR/T 0127-2015 2. 5 保险消费者 customer 接受保险产品、保险保障和风险管理等服务的个人或单位。 [JR/T0032-2009,定义5.3.1] 2. 6 潜在保险消费者 potential customer 有一定交费能力的,愿意购买保险产品的个人或单位。 [JR/T0032-2009,定义5.3.2] 2. 7 保险消费投诉代理人authorized agenttohandlecomplaints regarding insurance products and services 投诉代理人authorizedagenttohandlecomplaints 接受保险消费者委托,在保险消费者授权的范围内,代表保险消费者处理保险消费投诉事宜的个人 或单位。 2. 8 保险监管机构 insurance regulatory agency 具有保险监督和管理权力并实施保险监督和管理行为的政府部门或机构。 准信息服务平 [JR/T0032-2009,定义11.3.4] 2. 9 保险经营机构 insurancebusinessorganization 保险经营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再保险经营机构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经营保险或再保险业务的机 构统称。 [JR/T0032-2009,定义11.1.1] 2.1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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