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标准网
文库搜索
切换导航
文件分类
频道
仅15元无限下载
联系我们
问题反馈
文件分类
仅15元无限下载
联系我们
问题反馈
批量下载
大同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 (2015年7月1日大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5年9月24日山 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二次会 议批准 根据2019年4月25日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 〈大同 市体育市场管理办法 〉等二十七件法规的决定》修正 2019年7月31日山西省第十 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 二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三章 申报、收集和运输 第四章 处置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1—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 生,促进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保障食品安全,根据 《城 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律、 法规,结合实际,制 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餐厨 废弃物,是指从事食品加工、 饮食 服务、 单位供餐、 屠宰加工等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 产生的食物残渣残液、 过期食品、 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 等废弃物。 前款所称的废弃食用油脂是指废弃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 水混合物。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和 处置及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餐厨废弃物的 治理,实行属地管理、统一收运、集 中处置,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第五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 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辖 —2—区内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 县(区)市场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 卫生健康、 农业农 村、 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废弃物收集、 运输和处 置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市环境 卫生专项规划,统筹安排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设施的 布局、用地和规模。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政策,建立激励机制, 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向餐厨废弃物资源化 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 第八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 处置设施工程建设的设计、 施工、 验收、运营管理应当遵守《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的规定。 第九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 处置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 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时限内向住房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同时报送市城市管 理部门备案。 —3—第三章 申报、收集和运输 第十条 餐厨废弃物的产生实行申报制度。 餐厨废弃物产生 单位和个人应当每月 5日前向所在县(区)城市管理部门申报 餐厨废弃物产生的种类、 数量和流向。 第十一条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个人应当 与取得特许经 营权的收集运输单位 签订收运合同,同时向所在县(区)城市 管理部门备案。备案事项 发生变更的,应当自 变更之日起十个 工作日内办理 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 餐厨废弃物的产生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 下列规 定: (一)设置 符合标准和足够数量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容 器; (二) 将餐厨废弃物和 非餐厨废弃物 分类单独存放,按规 定设置油水 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三)保 证收集容 器完好、封闭、整洁,并放置在便于装运 的位置; (四)做 到日产日 清,在餐厨废弃物产生二十四 小时内, 交付给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单位; (五)建立餐厨废弃物排 放登记台账。每日 登记实际产生 的种类、 数量和流向等情况。 —4—第十三条 餐厨废弃物的产生单位和个人 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将餐厨废弃物裸露存放或者随意倾倒 、抛洒、丢弃; (二) 将餐厨废弃物排入雨水、污水排水管道、 公 共厕所或 者沟渠、河道、水 库、湖泊; (三) 将餐厨废弃物擅自处置重复利用或者交由未取得特 许经营权的单位 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和处置; (四)法律、法规 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 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实行 特许经营。 未取得特许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 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的 收集、运输活动。 第十五条 市、 县(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通过 招投标等公 平竞争的方式确定餐厨废弃物专业收集、运输单位, 并与中标 人签订收集、运输服务 协议。 第十六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 运输单位应当遵守 下列规定: (一)按照环境卫生作业 标准和规范,在规定 或者约定的 时间内,及时收运餐厨废弃物; (二) 将餐厨废弃物按照规定的时 间、路线,运送 到特许 经营的处置场所, 不得交由企业或者个人用于食品生产 或者作 为畜禽饲料; (三)用于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的容 器和车辆,确保密 —5—闭和整洁,并喷涂统一的 标识标志; (四)在运输过程中 不得滴漏、抛撒和丢弃餐厨废弃物; (五)建立餐厨废弃物收运 台账; (六) 未经市城市管理部门同 意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第四章 处 置 第十七条 餐厨废弃物应当 由取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集中 处置,任 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八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通过 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 式确定餐厨废弃物处置 企业,并与其签订餐厨废弃物处置合同 。 餐厨废弃物处置合同应当 明确约定经营期限、 服务 标准、违约责 任等内容。 从事餐厨废弃物处置的 企业,应当 具备国家、省市规定的 条件。 第十九条 从事餐厨废弃物处置的 企业,应当遵守 下列规 定: (一)按相关规定和技术 标准,处置餐厨废弃物; (二)生产的产品应当 符合相关 质量标准,产生的废水、 废气、废渣应当 符合环保 标准,防止二次污染; —6—(三) 使用微生物菌剂处理方法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当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并采取相应的安全 控制措施; (四)按规定进行环境 影响监测,对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 、 设备的环保指 标进行检测、评价,并向市城市管理部门及生态 环境主管部门报 告检测、评价结果; (五) 禁止向食品类生产 企业或者个人出售餐厨废弃物及 其加工物, 禁止向畜禽养殖企业或者个人出售未经无害化处理 的餐厨废弃物; (六)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 台账。 第二十条 从事餐厨废弃物处理的单位, 不得擅自停业、歇 业。确需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 提前三个月向市城市管理部门 报告,并提出处置方案,经市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后 方可停业或 者歇业。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对 全市餐厨废弃物产生、 收集、 运输、 处置进行指 导、协调和监督。 县(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健全日常的餐厨废弃物监督管 理制度,负责本辖区内餐厨废弃物申报 登记、收集和运输的相 —7—关数据统计、 审核、确认、汇总和综合分析等工作; 推动、检查 本辖区内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个人 与收运单位收运合同 签订 以及执行情况;向市城市管理部门报送餐厨废弃物的排 放登记、 收运、处置和监督管理 情况;接受和处理相关单位和社会公 众 的投诉。 第二十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 对餐饮服务食品 安全进行监 测,及时 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 对餐厨废弃物产生、 收集、 运输 、 贮存、处置和利用等活动中的环境 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依法 查处超标排放油脂废水等行为。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会同 有关部门加强 对食用油的 风险 监测,完善检测方法。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法 查处利用餐厨废弃物 直接喂养 畜禽的行为。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 打击和取缔利用餐厨废弃物、废弃食用 油和下脚料提炼、加工 “地沟油”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三条 市、 县(区)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 有关部门 制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应 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理保 障措施。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应当制定餐厨废弃物 污 —8—
法律法规 大同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2019-08-09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1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赞助2.5元下载(无需注册)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1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赞助2.5元下载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3-12-24 04:56:23
上传分享
举报
下载
原文档
(248.1 KB)
分享
友情链接
GB-T 29344-2023 灵芝孢子粉采收及加工技术规范.pdf
DB43-T 1903-2020 茶园有机肥替减化肥技术规程 湖南省.pdf
GB-T 20518-2018 信息安全技术 公钥基础设施 数字证书格式.pdf
GB-T 29033-2012 水-水热泵机组热力学完善度的计算方法.pdf
GB-T 20274.3-2008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评估框架 第3部分:管理保障.pdf
DB34-T 3606-2020 电子政务外网市县网络总体构架设计规范 安徽省.pdf
GB-T 41574-2022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公有云中个人信息保护实践指南 ISO-IEC 27018-2019.pdf
GB/T 30428.8-2020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8部分:立案、处置和结案.pdf
GB-T 22048-2022 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pdf
GB-T 11835-2016 绝热用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pdf
GB-T 32385.1-2015 光纤预制棒 第1部分:总规范.pdf
信通院 5G+云+AI:数字经济新时代的引擎.pdf
T-CEC 675—2022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pdf
DB31-T 1240.1-2020 公共数据共享交换工作规范 第1部分: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要求 上海市.pdf
GB-T 30760-2024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pdf
GB-T 40985-2021 数字版权保护 版权资源标识与描述.pdf
GB-T 42018-2022 信息技术 人工智能 平台计算资源规范.pdf
T-NIFA 28—2023 网上银行服务 应用安全规范.pdf
DB15-T 2675—2022 盐碱地改良水盐动态监测与评价导则 内蒙古自治区.pdf
DB65-T 4529—2022 三相异步电动机节能监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pdf
1
/
3
11
评价文档
赞助2.5元 点击下载(248.1 KB)
回到顶部
×
微信扫码支付
2.5
元 自动下载
官方客服微信:siduwenku
支付 完成后 如未跳转 点击这里 下载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
微信(点击查看客服)
,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