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 附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 JR/T0030.1—2006 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 第1部分:信用评级主体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redit rating in the credit market and inter-bank market - Part 1: Specification for subject of credit rating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06-11-21发布 2006-11-21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JR/T 0030.1—2006 目 次 前 1范围. 2术语和定义 3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的主体界定 4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市场的进入与退出 4.1进入条件, 4.2进入程序 4.3退出程序, 5信用评级机构的从业要求 5.1信用评级机构执业要求 5.2评级制度要求, 5.3内部管理制度要求 5.4信用评级机构及其员工的行为准则 5.5其他要求,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JR/T0030.1—2006 前言 JR/T0030在总标题《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下,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第1部分:信用评级主体规范》 《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第2部分:信用评级业务规范》 《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第3部分:信用评级业务管理规范》 本部分为JR/T0030第1部分。 本部分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大 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 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本部分协作起草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戴根有、姜维俊、文四立、万存知、李晓枫、李斌、黄慕东、杨、陆书春、 李曙光、姜雪涛、杨颖莉、李建云、景芸、丁卉、龙文征、陈炎、赵燕、张丽红、杜国庆、孙卫东、方 景星、胡志龙、史永恒、陈敏、宋佳宾、李振宇、张愈强、马文洛、袁敏。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11 JR/T0030.1—2006 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 第1部分:信用评级主体规范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在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从事信用评级的机构进入和退出该市场的程序、从事信 用评级业务的基本原则及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中从事信用评级业务的主体。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2. 1 信用credit 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多产生于融资行为和商品交易的赊销或预付之中,如银行信 用、商业信用等。 2. 2 信用评级credit rating 也称为资信评级,由独立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影响评级对象的诸多信用风险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就其 偿还债务的能力及其偿债意愿进行综合评价,并且用简单明了的符号表示出来。 2. 3 信用等级 credit ratings 信用评级机构用既定的符号来标识主体和债券未来偿还债务能力及偿债意愿可能性的级别结果。 2. 4 信用评级机构creditrating agency 依法设立的从事信用评级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2. 5 债券信用评级bond credit rating 以企业或经济主体发行的有价债券为对象进行的信用评级 息服务平 2. 6 主体信用评级corporatecreditrating 以企业或经济主体为对象进行的信用评级。 2. 7 评级对象 object rated 即被评对象,信用评级机构(行为主体)进行信用评级业务的操作对象(行为客体)。信用评级的 对象一般可分为二类:即债券信用评级和主体信用评级。 2. 8 信用评级报告credit rating report 信用评级机构根据收集到的资信调查资料,作如实的记载和系统分析整理,按评级要求和程序给予 信用等级,并撰写充分反映评级对象真实信用情况的报告。 1
JR-T 0030.1-2006 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 第 1 部分:信用评级主体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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