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20 CCS A20 3206 南 通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206/T 1027—2021 土地利用“五化并进”工作指南 Work instruction for “five method advices simultaneous”of land utilization 2021 - 12 - 29 发布 2022 - 01 - 10 实施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206/T 1027—2021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则 ............................................................................... 1 5 组织领导 ........................................................................... 2 6 工作内容 ........................................................................... 2 7 宣传推广 ........................................................................... 5 8 工作保障 ........................................................................... 5 I DB 3206/T 1027—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崔晓鹏、夏晶、季袁、史友峰、顾铁生。 II DB 3206/T 1027—2021 土地利用“五化并进”工作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土地利用“五化并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内容、宣传推广和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建 议,并给出了相关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县级行政区域内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开展,园区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3206/T 508-2017 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耕地 cultivated land 用于农作物种植的土地。 3.2 耕地占补平衡 cultivated land balance 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以及在国土空间规 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经依法批 准占用耕地的,分别由县级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建设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 量相当的耕地。 3.3 高标准农田 well-facilitied farmland 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 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 [来源:DB3206/T 508-2017] 3.4 五化并进 five method advices simultaneous 统筹采用“土地规划减量化、计划指标市场化、耕地保护优质化、土地利用集约化、服务监管实时 化”等五项措施开展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活动的工作模式。 4 总则 4.1 土地利用“五化并进”工作宜由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共同发展。 1 DB 3206/T 1027—2021 4.2 土地利用宜坚持“总量递减、存量盘活、流量增效、节约集约”的原则。 4.3 开展土地利用“五化并进”工作遵循国土空间规划是至关重要的。 5 组织领导 5.1 宜成立土地利用“五化并进”工作领导小组,对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 5.2 宜对土地利用“五化并进”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员及其主要职责进行规定。 5.3 拥有满足实施土地利用“五化并进”工作的人员数量和专业素质,对实施土地利用“五化并进” 工作是至关重要的。 5.4 宜建立健全的土地利用“五化并进”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 6 工作内容 6.1 土地规划减量化 6.1.1 空间区位规划 需考虑以下因素: a) 根据农村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村庄规划等规划,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普查, 并对可利用、易复垦的建设用地进行登记造册; b) 拆旧区宜选择相对集中连片、基础设施薄弱、居住分散、低效空闲的农村建设用地和低效闲 置、影响生态环境的存量建设用地; c) 建新区宜优先安排拆迁农民安置用地,剩余部分用于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等用地; d) 需合理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土地规模化经营等建设用地减量化措施。 6.1.2 规划指标利用 需考虑以下因素: a) 拆旧区宜整体规划,分年度实施; b) 建新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宜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拆旧区复垦所形成的农用地面积的一定 比例下达,并在辖区内统筹使用; c) 及时将规划减量化利用实施方案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备案是至关重要的。 6.2 计划指标市场化 6.2.1 交易平台建设 宜在辖区内建立建设用地交易平台,考虑在交易平台中设置库存建设用地量、挂钩拆旧用地量、建 设用地出让价格、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等板块。 6.2.2 建设用地指标调节 需考虑以下因素: a) 根据辖区内各区镇上一年度设备投入总量占比、人口数量占比、建设用地挂钩拆旧存量占比 等因素,制定合理的用地指标分配办法。宜将国家计划指标、挂钩计划指标、点供计划指标 以及独立选址计划指标等内容纳入用地指标分配办法; 2 DB 3206/T 1027—2021 b) c) 根据辖区内各区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挂钩拆旧项目完成情况、占补平衡项目完成情况、 闲置低效用地清理情况等,对相应区镇给予一定的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宜根据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重要性、用地报批成熟条件等内容,合理统筹各类项 目用地面积。 6.2.3 挂钩拆旧管理 需考虑以下因素: a) 根据上年度卫星相片图实际发生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占比和各区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总量占比 等,采取权重各半的方式,下达各区镇年度挂钩拆旧任务; b) 采取挂钩计划实施土地征收的区镇,宜使用辖区内的挂钩拆旧储备库。需考虑将耕地开垦费、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农业重点发展基金地方留用部分返还区镇。 6.2.4 占补平衡管理 需考虑以下因素: a) 根据各区镇农用地面积占全县农用地总量比例和耕地后备资源数量,下达各区镇年度耕地占 补平衡补充耕地任务; b) 规范占补平衡储备库的土地使用,明确其使用范围是至关重要的; c) 采取统筹规划、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的方式开展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6.3 耕地保护优质化 6.3.1 耕地数量 需考虑以下因素: a) 宜将耕地占补平衡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河道整治建设、土地资源综合整治等项目相结合,统 筹安排项目选址和布局; b) 宜合理利用沿海滩涂、林地、草地、矿山等土地资源,增加补充耕地来源; c) 有序推进耕地增减挂钩制度,建立挂钩复垦验收项目备选库,完善增减挂钩制度,盘活存量 建设用地。 6.3.2 耕地质量 需考虑以下因素: a) 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时,建设标准宜符合 DB3206/T 508-2017 要求; b) 建立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机制,健全土壤剥离、存储、管理、使用等全过程的工作方法; c) 宜建立耕地质量提升工作机制,通过设立耕地质量监测点,动态掌握耕地质量状况,明确提 升耕地质量方向。 6.3.3 耕地保护 需考虑以下因素: a) 建立科学合理的耕地保护责任机制,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主体,完善县、镇、村、组、农户五 级耕地保护责任体系; b) 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时,宜优先将县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 先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提高优质耕地保护力度; 3 DB 3206/T 1027—2021 c) d) 建立多部门联合的耕地质量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加大动态巡查力度与密度; 宜建立新增耕地后期管护机制。 6.4 土地利用集约化 6.4.1 土地准入 需考虑以下因素: a) 建立项目预审制度,对用地项目的规划性质、单位税收、产业布局、投资规模、投资强度、 产业类型、建筑系数、容积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科 学核定用地规模; b) 根据项目的设备投资情况、亩均投资强度和亩均产出,合理确定项目准入标准。 6.4.2 用地效率 需考虑以下因素: a) 宜建立存量用地盘活机制,通过征收土地闲置费、督促企业限期开工、增资扩能、分割转让、 有偿收回、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集体土地整治等途径盘活存量土地; b) 建立存量用地倒逼盘活机制,通过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催供项目用地是至关重要 的; c) 宜推进高标准厂房建设,合理增加厂房容积率。 6.5 服务监管实时化 6.5.1 平台建设 需考虑以下因素: a) 建立土地资源实时监控平台,对土地资源全天候监控,实现昼夜成像、云台控制、报警、回 放查询、移动申请查询、设备状态监测、自动巡航、实时对比抓拍等功能; b) 宜将耕地保护、土地执法、规划实施、用地建设、土地调查、确权登记等业务环节与视频监 控平台进行连网,提升土地资源管理水平; c) 宜建立包含地籍、规划、征供、利用、耕保、地矿、监察等数据的后台数据库。 6.5.2 实时监管 需考虑以下因素: a) 对辖区内城、镇、村、工矿建设进行实时监控,确保项目选址符合规划;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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