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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200 CCS A 90 乌 DB1503 海 市 地 方 标 准 DB1503/T 0006—2021 供热服务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技术指南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COVID-19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 heating service enterprises 2021 - 12 - 30 发布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 01 - 30 实施 发 布 DB1503/T 0006 -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乌海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乌海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乌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乌达区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正河山标准化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乌海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生、任智、闫军报、黄喜平、张祯、卢利亚、武璐、赵红玉、问蕊芳、王海 明、高建利、高敏、奇尧、李冬梅、王雪雯、张小霞、张新凯。 I DB1503/T 0006 -2021 供热服务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供热服务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基本要求、分级防控要求、健康监测、环 境防控、人员防护、生产运营防控和疫情处置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供热服务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其他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可参照执 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9193 疫源地消毒总则 WS/T 396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WS/T 648 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 WS 696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4.1 组织管理 4.1.1 应建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制定和落实疫情防控相 关制度、应急预案等,责任落实到人。 4.1.2 应组织和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监测报告、防控、应急响应和处置等工作,并协调物资、 人员及紧急事件处置。 4.1.3 应建立与辖区街道(乡镇)、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报送和工作对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 位疫情防控情况收集及报送工作,并定期与辖区街道(乡镇)、卫生健康等部门进行工作对接。 4.2 防控人员 4.2.1 应配备满足实际疫情需要、数量充足的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4.2.2 工作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 无流行病学史(无疫源地旅行或居住史,未与疫源地人员或确诊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或 虽有接触,但按照要求采取了严格的个人防护、自我隔离等措施; b) 身体健康,未有已发生的新型冠状肺炎临床表现,能够满足高强度工作需要; c) 掌握国家最新相关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基本防护知识。 4.2.3 防控工作人员应通过基本防控知识培训后上岗,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病原体生物特性、流行病学知识、临床表现、防控措施等; b) 清洁消毒方法; c) 体温测量装置使用方法; d) 来访人员信息保密要求; e) 防控应急方案; 1 DB1503/T 0006 -2021 f) 4.3 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制定发布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物资管理 4.3.1 应保障疫情防控所必须的物资,储备符合标准、数量充足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和防护用品等物 资,并建立使用登记制度。 4.3.2 公共场所应储备洗手液(肥皂)、消毒剂(含手消毒剂)、口罩、手套、体温计(枪)等防疫 物资。 4.3.3 公共场所应保证洗手设施工作正常,并配备洗手液(肥皂)。 4.3.4 公共场所应设置专用的废弃口罩垃圾桶。 4.4 场所保障 4.4.1 应设置临时观察点。有条件的公共场所,应在相对独立、人流较少的区域设置专用的隔离观察 区,人员出现健康异常时,应及时转移到该区进行暂时隔离观察,并按照相关规定和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4.4.2 临时观察点、专用的隔离观察区应加强通风,定期消毒。 4.5 宣传教育 4.5.1 应通过宣传板、微信公众号、电子大屏等开展防疫宣传,强化防护意识。 4.5.2 应向工作人员和到访热用户宣传在机构内公共活动空间正确佩戴口罩,引导其掌握新型冠状病 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个人防护、卫生健康习惯、七步洗手法、传染病法律法规及疫情应急处置要求。 4.5.3 应开展疫情防控正面宣传教育,防止各类谣言在机构内部传播,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4.5.4 加强服务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应急服务提供方式、服务路径、办事指南、服务咨询渠道 等最新服务动态,引导网上服务,减少现场服务频次。 4.5.5 应公开当地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 5 分级防控要求 5.1 低风险地区的供热经营企业可以正常营业,营业时应执行通风、清洁、消毒、查验健康码、人员 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5.2 中风险地区的供热经营企业营业时应限制营业厅业务窗口开放数量、服务场所内人员数量,缩短 营业时间,执行通风、清洁、消毒、查验健康码、人员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5.3 高风险地区的供热经营企业应执行当地政府部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采取的其他防控措施。 6 健康监测 6.1 应开展人员的健康排查,掌握人员流动情况,分区分类进行健康管理。 6.2 在员工进出口通道设体温监测点每天上下班时应进行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实行进出检制度。 6.3 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应立即转移至临时隔离室(区),并第一时间报告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送 医院发热门诊就医,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与报告工作。 6.4 进入办公楼、换热站和营业厅等工作和营业场所内应核查健康码。 6.5 应做好员工日常缺勤登记,及时了解缺勤原因。有通勤车的单位,应配专人在员工上车前进行体 温测量,发现异常,按疫情处置流程及时处置。 7 环境防控要求 7.1 7.1.1 7.1.2 7.1.3 7.2 2 清洁卫生 应做好工作和服务环境的清洁和环境治理,确保室内空气流通,地面无污水。 公共卫生间及时清洁,做到无积污、无蝇蛆、无异味。 下水道口应每天清洁、除垢、消毒。 垃圾处置 DB1503/T 0006 -2021 7.2.1 垃圾桶应选用脚踏翻盖式,并粘贴专用标签。在出入口还应设置医用废弃口罩等防疫物资专用 垃圾桶。 7.2.2 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 7.2.3 废弃的口罩等防疫用品,应单独装袋密封,并丢弃指定专用垃圾桶内。 7.2.4 垃圾桶及垃圾存放点周围无垃圾散落,垃圾清运每天不少于 1 次,每天至少消毒 1 次。 7.3 消毒 7.3.1 应以环境清洁卫生为主,消毒为辅,重点对手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 7.3.2 应每日对公共区域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电梯按键 及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频率。 7.3.3 应根据消毒对象和消毒现场的不同,选择合适的消毒剂和消毒方法。 7.3.4 一旦发生人员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时,在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的基础上,应按照 GB19193 的相关要求进行疫点的终末消毒。 7.4 通风 7.4.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应符合 WS 696 的要求。 7.4.2 以自然通风为主,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不应少于 2 次,每次不少于 30 min。在外界温度适 宜、空气质量较好的条件下,应持续开窗通风。 7.4.3 对无法通风或通风不良的室内空气宜采用机械通风,也可使用符合 WS/T 648 规定的空气消毒机 或在无人状态下用紫外线杀菌灯进行空气消毒。 7.4.4 集中空调系统应按 WS/T 396 的要求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 8 人员防护要求 8.1 工作人员 8.1.1 宜主动接种疫苗,提高自身免疫力,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 8.1.2 工作期间应佩戴口罩,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8.1.3 做好手卫生,接触公共用品或部位后,应及时洗手或消毒双手,避免用非洁净手触摸口眼鼻。 8.1.4 应做好自身体温和症状监测,当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情况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就诊时应佩戴口罩,避免佩戴有呼气阀的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 8.1.5 场所入口处值守人员、保洁人员、窗口服务人员、上门服务人员等工作时应穿工作服、佩戴口 罩和手套,并保持工作服清洁。 8.1.6 消毒工作人员在配制、使用消毒剂时,应穿工作服、防水围裙、防水胶靴,佩戴口罩和手套。 8.2 外来人员 8.2.1 进入办公、营业等场所时,应主动配合查验健康码,进行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大于等于 37.3℃, 或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立即离场就医。 8.2.2 在室内应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 1 m 以上的社交距离,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 鼻。 8.2.3 接触门、扶手、电梯按钮等公共用品用具后要及时洗手或消毒双手。 8.2.4 遵守公共场所为防控新冠肺炎采取的其他防控措施。 9 生产、运营防控要求 9.1 日常办公 9.1.1 应每日监测员工体温和相关肺炎症状,每日通报监测报表。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情况,员 工及时前往定点医院就诊或按医嘱自行隔离。 9.1.2 办公室人与人之间应保持 1 m 以上的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接待外来人员双方应佩戴口 罩。 3 DB1503/T 0006 -2021 9.1.3 应控制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员工应在使用通道、电梯、楼梯、吸烟区时有序排队,保持适当 间距,吸烟时不与他人交谈。 9.1.4 中、高风险地区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办公和会议,减少会议频次和开会时间。如确需开会的, 应控制在 50 人以下,并选择相对宽敞、通风的空间,控制会议规模,增加座位间距,全员应全程佩戴 口罩。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 9.1.5 中、高风险地区员工如确实需要外出,应主动向人力资源部门通报并配合登记。 9.1.6 离市返市人员应填写乌海市供热企业职工外出登记表及乌海市供热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统计 表,见附录 A 中表 A.1、A.2。 9.1.7 自中、高风险区域返岗人员应自觉接受疾控机构采取的有关调查、检验、隔离观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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