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标准网
ICS 65.020.20 CCS B 05 22 吉 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2/T 3296—2021 黑木耳菌糠蔬菜育苗基质生产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of practice for production of vegetable growth substrate from Auricularia heimuer spent substrate 2021 - 11 - 26 发布 2021 - 12 - 15 实施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 布 DB 22/T 3296—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中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吉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温嘉伟、黄枭、谭笑、滕星、张维东、刘迎春、杨大海。 I DB 22/T 3296—2021 黑木耳菌糠蔬菜育苗基质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黑木耳菌糠蔬菜育苗基质的生产技术程序,规定了场地选择、生产前准备、预处理、 混料、发酵、发酵后处理、记录与档案。 本文件适用于代料栽培的黑木耳菌糠蔬菜育苗基质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36195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 609 有机物料腐熟剂 NY/T 2118 蔬菜育苗基质 NY/T 3291 食用菌菌渣发酵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黑木耳菌糠 Auricularia heimuer spent substrate 代料栽培黑木耳采耳后的培养基剩余物。 3.2 育苗基质 growth substrate 以黑木耳菌糠为主料, 以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等为辅料,经发酵腐熟,为蔬菜育苗提供适宜养分, 具备良好的保水、保肥、通气性能和根系固着力的混合轻质材料。 3.3 条垛式发酵 pile fermentation 将混合好的主料和辅料堆成条垛进行好氧发酵的工艺。 3.4 槽式发酵 tunnel fermentation 将混合好的主料和辅料置于发酵槽中进行好氧发酵的工艺。 3.5 反应器发酵 reactor fermentation 将混合好的主料和辅料置于发酵装置中进行好氧发酵的工艺。 4 生产技术流程 生产技术流程参见图 1。 1 DB 22/T 3296—2021 图1 生产技术流程图 5 场地选择 场址选择按照 NY/T 3291 执行,场地环境管理按照 GB/T 36195 执行。 6 生产前准备 6.1 设施设备 配置按附录 A 要求执行。 6.2 投入品管理 6.2.1 6.2.2 6.2.3 6.2.4 畜禽粪便宜为未腐熟的鸡粪或猪粪。 秸秆应干燥、无霉变。 腐熟剂应符合 NY 609 的规定。 水质应符合 GB 5084 的规定。 7 预处理 生产前,分别将菌糠和秸秆粉碎,粉碎后秸秆长度 3 cm ~ 5 cm,剔除其中塑料、石块、金属等 杂质。 8 混料 按下列配比进行混料: a) 每 1000 kg 黑木耳菌糠加入 200 kg ~ 300 kg 畜禽粪便、200 kg ~ 300 kg 秸秆,按比 例添加混合物料总质量 0.1 % ~ 0.2 % 的腐熟剂,混合后的物料含水量宜为 45 % ~ 65 %; 注: 冬季生产时,可按比例添加混合后物料总质量 0.05 % ~ 0.1 % 的尿素。 b) 混料后,碳氮比(C/N)应为 20 : 1 ~ 30 : 1,pH 5.5 ~ 7.5。 9 发酵 可采用 下列 3 种方式之一进行发酵: a) 条垛式发酵: 1) 物料混匀后堆制成梯形或锥形,条垛长度不低于 3.0 m,宽度不低于 2.0 m,高度宜为 1.5 m ~ 2.0 m; 2 DB 22/T 3296—2021 2) 3) b) c) 堆体中心区域温度超过 55 ℃ 后,进行第一次翻堆; 堆体中心区域温度达到 60 ℃ ~ 65 ℃ 后,维持该堆温 3 d ~ 5 d,进行第二次翻 堆; 4) 二次翻堆后,每 3 d 翻堆一次,直到堆体中心区域温度不再增温停止发酵。 槽式发酵: 1) 物料混匀后置于宽不低于 2.0 m、高 1.5 m ~ 2.0 m 的发酵槽内为宜; 2) 物料中心区域温度超过 55 ℃后,进行第一次翻料; 3) 物料中心区域温度达到 60 ℃ ~ 65 ℃ 后,维持该堆温 3 d ~ 5 d,进行第二次翻 料; 4) 二次翻堆后,每 3 d 翻料一次,直到料体中心区域温度不再增温停止发酵。 反应器发酵: 1) 物料混匀后置于密封的罐(筒)式发酵装置中; 2) 物料温度首次达到 55 ℃ ~ 60 ℃ 后,静置罐(筒)装置 5 d 后拌料,拌料频率依据 设备说明操作,直到料体中心区域温度不再增温停止发酵。 10 发酵后处理 发酵结束后,晾晒或自然风干,过直径 1.2 cm 的网筛,质量达到 NY/T 2118 的要求,即可作为 蔬菜育苗基质。可直接使用,也可根据需要配制使用。 11 记录与档案 生产过程对质量控制关键点(混料、发酵、发酵后处理)按时详尽记录,并及时归档,档案保存 2 年以上。 3 DB 22/T 3296—2021 A A 附 录 A (规范性) 发酵设备 A.1 预处理设备 主要包括粉碎设备和混料设备,混料方式可选择简易铲车或专用混料机混料。 A.2 发酵设备 A.2.1 条垛式发酵设备 宜选择自走式或牵引式翻抛机,并根据条垛宽度和处理量选择翻抛机,简易是条垛也可用铲车进行 饭抛。 A.2.2 槽式发酵设备 A.2.2.1 物料翻堆设备应使用翻堆机,并配备移行车实现翻堆机的换槽功能。 A.2.2.2 通风设备应使用风机,并根据风压和风量要求,选择单槽单台或多槽分段多台风机。 A.2.3 反应器发酵设备 A.2.3.1 筒仓式反应器是一种立式发酵设备,从顶部进料底部出料,应配置上料、搅拌、通风、出料、 除臭和自控等系统。 A.2.3.2 滚筒式反应器是一种卧式发酵设备,应配置上料、搅拌、通风、出料、除臭和自控等系统。 A.2.3.3 箱式反应器是一种卧式发酵设备,使用箱体内部输送带承载、移动和混合物料应配置上料、 搅拌、通风、出料、除臭和自控等系统。 A.3 后处理设备 后处理设备主要包括筛分机和包装机。 4

pdf文档 DB22-T 3296-2021 黑木耳菌糠蔬菜育苗基质生产技术规程 吉林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8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8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22-T 3296-2021 黑木耳菌糠蔬菜育苗基质生产技术规程 吉林省 第 1 页 DB22-T 3296-2021 黑木耳菌糠蔬菜育苗基质生产技术规程 吉林省 第 2 页 DB22-T 3296-2021 黑木耳菌糠蔬菜育苗基质生产技术规程 吉林省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SC 于 2022-10-09 08:53:12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