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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 CCS B 05 黑 DB23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3/T 3008—2021 水稻种质资源评价与保存技术规程 2021 - 10 - 22 发布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 11 - 21 实施 发 布 DB23/T 3008—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绥化分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聂守军、刘晴、刘宇强、高世伟、常汇琳、马成、景玉良、刘宝海、李波、刘 凯、姜辉、王翠玲、谢树鹏、魏中华、刘立超、门龙楠、孙中华、宗天鹏、王宝力、闫春艳、史淑春、 薛英会、白瑞、董擎辉、王红蕾、邵珊珊。 I DB23/T 3008—2021 水稻种质资源评价与保存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稻种质资源评价与保存的技术路线、鉴定方法、性状判定和保存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水稻种质资源的评价与保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659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4404.1 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8321.10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所有部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 15790 稻瘟病测报调查规范 GB/T 15792 水稻二化螟测报调查规范 GB/T 19557.7 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水稻 NY/T 83 米质测定方法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标准 通则 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 DB23/T 020 水稻生产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圃基本单元区 种质圃中用于每份种质保存所需的最小单位面积,其大小由每份种质保存株数和行株距决定。 3.2 圃种植小区 由若干或一定数量圃基本单元区构成。 3.3 1 DB23/T 3008—2021 圃内编码 入圃种植的种质的顺序编号。 3.4 盐(碱)害指数 对种质资源进行适应盐(碱)环境能力的评价。盐(碱)害指数=∑〔(各级记载的受害植株数× 相应盐(碱)害级数值)/(调查总株数×最高盐(碱)害级数值)〕×100%。 4 环境条件与种质质量 4.1 环境条件 试验地环境空气质量应按GB 3095的规定执行。试验地农业灌溉水质应按合GB 5084的规定执行。试 验地土质应具有当地的代表性,地势平坦,形状整齐,土壤肥力均匀,土壤环境质量应按GB 15618的规 定执行。试验地附近无高大建筑物。 4.2 种质资源质量条件 种质资源质量应按GB 4404.1的规定执行。 5 种质资源来源与检疫 5.1 来源 从事水稻行业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种质;从野外采集的种质;从国外或省外引入引进的种质。 5.2 检疫 从国外或省外引入的种质资源,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植物检疫对象名单》和省内相关水稻 检疫对象名单进行严格检疫,发现有检疫对象要立即销毁。确认为新种质并经检疫合格的种质可入圃评 价。 6 种质资源编码 6.1 统一编码 对入圃的种质资源进行编码,按照GB/T 2659、GB/T 2260的规定,根据种质来源地区+三位顺序号 对种质资源进行编码,便于查询,如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引入第1号种质资源可编码为231202001。 6.2 圃内编码 根据种质资源评价和保存的目的,设立圃基本单元区和圃种植小区,根据入圃种植的种质的顺序编 号,设立圃内编号。 7 种质资源评价试验方案 7.1 试验设计 2 DB23/T 3008—2021 每份种质资源一般在一个鉴定点进行评价,如有特殊要求,可多点异地评价。采用旱育苗插秧栽培, 一般叶龄3.5叶时单株移栽,栽培方法应按DB23/T 020的规定执行。圃种植小区长宽比以2:1~3:1为好。 种质资源的播种、收获、脱粒等操作,应符按DB23/T 020的规定执行,以保证种质资源的遗传特性。每 个种质资源3次重复,至少有3年重复试验。每个圃种植小区要保证60株以上,设立对照品种和保护行。 7.2 数据采集 所有的数据应通过统一、正规和严格的评价试验,经观察记载和试验分析获得。形态特征和生物学 特性观测试验原始数据的采集应在水稻种质正常生长情况下获得。如遇到自然灾害等因素,可能影响评 价结果的准确性时,须重新进行试验,进行观测调查和数据采集。 7.3 试验数据统计分析和校验 每份种质的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品质特性、抗逆性等数据资料,均与对照品种进行校验。根据 每年3次重复、3年度的观测校验值,计算每份种质性状的平均值、标准差和变异系数、差异显著性等, 取校验值的平均值作为该种质的性状值。判断试验结果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8 种质资源评价指标及方法 8.1 生育期指标 8.1.1 播种期 种子播种的日期。表示方法为“****年**月**日”。如:20200420,表示2020年4月20日播种。播 种结束后,及时记载播种日期。 8.1.2 出苗期 种子播种后,当有50%出苗时,记为出苗期。表示方法和格式同8.1.1。 8.1.3 插秧期 当稻苗叶龄3.5叶以上,日平均温度稳定通过12℃~13℃,泥温达到15℃时,可进行插秧。表示方 法和格式同8.1.1。 8.1.4 返青期 水稻插秧后,秧苗移栽成活、转绿,叶片挺起,早晨叶尖吐水,晴天中午秧苗心叶展开,并扎下新 根,即为返青。表示方法和格式同8.1.1。 8.1.5 分蘖期 第一个分蘖芽萌发,并从基部叶腋内伸出1cm~2cm。当小区有50%以上植株出现分蘖的日期为分蘖 期。表示方法和格式同8.1.1。 8.1.6 始穗期 每个穗的抽穗标准,以当穗部露出叶鞘外3cm时为准。当小区有10%的稻穗抽穗时,记为始穗期。表 示方法和格式同8.1.1。 8.1.7 抽穗期 3 DB23/T 3008—2021 始穗期后,当小区有50%的稻穗抽穗时,记为抽穗期。表示方法和格式同8.1.1。 8.1.8 齐穗期 抽穗期后,当小区有80%的稻穗抽穗时,记为齐穗期。表示方法和格式同8.1.1。 8.1.9 成熟期 当小区有90%以上的实粒黄熟时,记为成熟期。表示方法和格式同8.1.1。 8.1.10 全生育期 观测记载出苗期和成熟期,并计算全生育期。 全生育期按式(1)计算: G=M-B+l 式中: G——全生育日数,单位为天(d); M——成熟期 ,单位为天(d); B——出苗期,单位为天(d)。 8.2 ............................(1) 形态特征指标 8.2.1 特征内容 形态特征内容主要包括:株高、茎秆长、主茎叶片数、穗长、穗粒数、有效穗数、穗抽出度、穗型、 二次枝梗、穗立形状、结实率、颖尖色、颖壳茸毛、结实率、谷粒长度、谷粒宽度、谷粒形状、千粒重、 种皮色、剑叶长度、剑叶宽度、剑叶角度。 8.2.2 测量方法 测量方法应按GB/T 19557.7的规定执行。 8.3 品质性状指标 8.3.1 品质性状指标内容 品质性状指标主要包括:糙米长度、糙米宽度、糙米颜色、糙米味道、出糙率、整精米率、垩白粒 率、垩白度、胶稠度、直链淀粉含量、粗蛋白含量、食味评价。 8.3.2 测定方法 糙米长度、糙米宽度、出糙率、整精米率、垩白粒率、垩白度、胶稠度、直链淀粉含量、粗蛋白含 量、食味评价的测定应按NY/T 83的规定执行。糙米颜色、糙米味道的测定应按GB/T 19557.7的规定执 行。 8.4 抗逆性指标 8.4.1 抗逆性指标内容 抗逆性指标主要包括:抗倒性、耐冷性、抗虫性、抗病性、耐盐碱性等内容。 8.4.2 测定方法 4 DB23/T 3008—2021 8.4.2.1 抗倒性 测定方法应按GB/T 19557.7的规定执行。 8.4.2.2 耐冷性 建立耐冷鉴定圃,进行耐冷鉴定,在剑叶和倒二叶叶枕距-4cm~+2cm时,用17℃~18℃的20cm深冷 水处理10天。经抗冷害鉴定,调查空壳率。 8.4.2.3 8.4.2.3.1 抗虫性 二化螟抗性 测定方法应按GB/T 15792的规定执行。 8.4.2.4 8.4.2.4.1 抗病性 稻瘟病抗性 测定方法应按GB/T 15790的规定执行。 8.4.2.5 耐盐碱性 耐盐碱性等级测定方法见表 1。 表1 盐(碱)害症状鉴定标准与按照盐(碱)害指数评定的耐盐(碱)级别 等级 盐(碱)害症状(每茎上绿叶α片数) 盐(碱)害指数(%) 耐盐(碱)性 0 生长发育正常,无任何盐(碱)害症状 0~15 极强 1 生长发育基本正常,多于 4 片绿叶 15~30 强 2 生长发育接近正常,多于 3 片绿叶 30~60 中 3 生长发育受阻,多于 2 片以上绿叶 60~85 中 4 生长发育受阻,仅 1 片绿叶 85~100 弱 5 植株死亡或接近死亡 极弱 α:绿叶指单片 2/3 面积为绿色 9 种质资源保存 9.1 种质资源规划 在接收到种质资源后,应根据接收时间及时安排入圃种植,对拟入圃保存的每份种质资源进行分类 及编码,并根据种植位置绘制保存圃种植安排分布图。 9.2 9.2.1 种质资源保存株数与行株距 保存株数 5 DB23/T 3008—2021 每份水稻种质资源在种质圃保存过程中存活株数不应低于5株,每株单苗种植,且按照分布图执行 种植计划,确保正确无误。种植时要对种质资源进行挂牌,牌上应标注该份种质名称、编码。 9.2.2 行株距 水稻种质资源种植行株距,应与大田生产相同,插秧密度宜采取30.0cm×13.3cm行株距。 9.3 种质资源管理与监测 9.3.1 种质资源管理 水稻种质资源种植后,对死苗、缺苗、或弱苗,应及时补种秧苗。在种质资源保存期内不可使用生 长调节剂等促进早熟的措施,确保观察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可比性。肥料使用应按NY/T 496的规定执行。 农药使用应按GB/T 8321.10、NY/T 1276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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